2015年12月2日登记,准备在4月份办婚礼,但因性格不合现在要离婚
你好,已经登记并实际共同生活的,彩礼不予以返还
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双方共同生活了,彩礼要不会,除非彩礼造成男方家庭生活困难!
你好!如果登记一般彩礼可以不退
您叙述的情况彩礼很难要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