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后,女方能得到赔偿吗
离婚后,女方能得到赔偿吗 男女双方结婚三年感情破裂,婚后,有一男孩。经常吵架,男方经常动手打人。女方不上班,在家看孩子,没有生活来源。男方不会看孩子,虽然父母都尚在,但是对孩子不闻不问。怕对孩子心理造成影响,如果离婚,孩子能判给女方吗?男方说,每月只给500元生活费,如果法院协调,最多能给多少,孩子马上该上学了,根本不够。现在住的房子是婚后男方父母盖得,没有房产证,如果离婚,会判给女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Wp9148()
提问时间:2011-09-15 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