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分手后该不该归还彩礼钱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分手后该不该归还彩礼钱 我弟弟和弟媳于2014年5月1日奉子成婚,孩子于2014年8月7日出生,弟媳没到法定年龄只有17岁,所以没有结婚证,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当时结婚时买了三金二万多,还有彩礼钱六万,弟媳家只陪嫁了几床被子,带了三万压箱钱,弟媳在孩子出生后就陆陆续续把陪嫁的被子全都带回家其中还包括我家的两床被,还把我奶奶给我弟弟的金戒指也带回了家,孩子出生收的见面礼全给她了,办满月酒、一百天、头生日的钱都是我父母出的,收的钱全给弟媳了。孩子是弟媳和她妈妈带的,满月后就回了娘家,基本上不过来,孩子做事情的时候才回来,钱一收就走了,一直处于半分居状态,在孩子生日前夕两人吵架,在孩子过完生日就处于完全分居状态,至今已有半年,就算是完了。孩子之前一直是弟媳带的,在孩子十五个月的时候以送回家断奶的名义(当时就已经闹的不可开交了,两人已经处于分手状态)把孩子扔到的盐城我奶奶家,一声招呼没打,我们家在建湖,她家不直接把孩子送回来,却把孩子丢到我奶奶家。孩子回来后我就发现她家就把孩子打防疫针的本子带回来,最重要的出生证明没给带回来,我妈妈打电话给她家,她家说马找一找。我年后准备给孩子上户口,让我弟弟到她家去拿出生证明,她家不给,我妈妈在结婚前借过弟媳三千块,在孩子出生后我弟弟在弟媳那拿过一万块钱给我妈妈(我弟弟当是没工作,在女的那拿钱给我妈妈说是他自己的工资),因为这一万三千快,她家就要我家来拿这个钱换出生证明,别的东西还一样不给我家。我说只有婚前借的三千块给她家,把宝宝的出生证明、我弟弟的金戒指和我妈妈给宝宝买的几个小金子换回来,她家不肯。我们着急给孩子上户口,我就托人在孩子出生的楼王医院(当时她家说她家里有熟人可以报销医药费就非要在楼王医院生)去补一张,结果没补到,人家就告诉我说,她家在有个亲戚在楼王医院,她家给医院打过招呼了,说我家如果去医院补证的话,不给补,如果补给我,就到医院去闹。我现在有以下几个问题想要咨询一下1、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现在18个月;2、这个彩礼钱和三金是不是全部或者一部分归还给我家,还有我弟弟的金戒指。她家如果不承认怎么办,这个彩礼钱和金子也没有收据啊;3、婚前的这个三千块我会给,婚后的这个一万块我应不应该还;4、我是不是可以起诉楼王医院?5、这种情况我是不是可以起诉女方?5、女方是1997.08.03出生的,是不是未成年,我弟弟需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她家以这点威胁过我家。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13032(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6-02-18 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