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心脏支架手术中发生心脏破裂,抢救无效死亡,是否属医疗事故?如

心脏支架手术中发生心脏破裂,抢救无效死亡,是否属医疗事故?如 心脏支架手术中发生心脏破裂,抢救无效死亡,是否属医疗事故?如何处理 我母亲于2016年1月24日在家中发生心梗,送往县医院急救,本来县医院没有做支架手术的医生,医生告诉我们说正好从北京请的专家在,病人发病的时间短,是做手术的最佳时机,建议我们立刻手术,医生只告诉我们手术有风险,并沒有告诉我们做完手术会有哪些并发症,并且还说做支架手术存活率高出保守治疗存活率,医生告诉我做完手术后给专家1000元,我们在没有看同意手术书上的内容就签了字,做了心脏支架手术,放入一个支架,因为是县级医院不具备ICU室,手术后就转入了作谓的抢救室,跟普通的病房没什么两样,就是比普通病房多了两名护士,里面有七八个床位都满了,家属随便出入,病人手术后一个多小时就出现呼吸困难,疼痛难忍,我们就立刻叫护士,护士看了后才去叫医生,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抢救,医生告诉我们心脏破裂没救了,让我们准备后事,在抢救过程中众人围观。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属医疗事故,如何获得赔偿,目前医院给我们初步的答复是医院没有责任,未谈及赔偿事宜。(邢台 61周岁)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河北-邢台)
提问时间:2016-02-18 00:56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