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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支架手术中发生心脏破裂,抢救无效死亡,是否属医疗事故?如
心脏支架手术中发生心脏破裂,抢救无效死亡,是否属医疗事故?如 心脏支架手术中发生心脏破裂,抢救无效死亡,是否属医疗事故?如何处理 我母亲于2016年1月24日在家中发生心梗,送往县医院急救,本来县医院没有做支架手术的医生,医生告诉我们说正好从北京请的专家在,病人发病的时间短,是做手术的最佳时机,建议我们立刻手术,医生只告诉我们手术有风险,并沒有告诉我们做完手术会有哪些并发症,并且还说做支架手术存活率高出保守治疗存活率,医生告诉我做完手术后给专家1000元,我们在没有看同意手术书上的内容就签了字,做了心脏支架手术,放入一个支架,因为是县级医院不具备ICU室,手术后就转入了作谓的抢救室,跟普通的病房没什么两样,就是比普通病房多了两名护士,里面有七八个床位都满了,家属随便出入,病人手术后一个多小时就出现呼吸困难,疼痛难忍,我们就立刻叫护士,护士看了后才去叫医生,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抢救,医生告诉我们心脏破裂没救了,让我们准备后事,在抢救过程中众人围观。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属医疗事故,如何获得赔偿,目前医院给我们初步的答复是医院没有责任,未谈及赔偿事宜。(邢台 61周岁)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河北-邢台)
提问时间:2016-02-18 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