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晚上在办公室因工作争吵被领导打伤,因没有报警,晚上又没有目击证人,上一级领导说我们是私人纠纷拖着不
尽快报警处理。
提供证据可以报警或离职,并要求给予经济补偿
1、报警,对方已经涉嫌殴打他人,属于治安违法行为;这与上市公司没有必然的联系,反而会促进上市公司的规范化管理。
2、因工作原因被意外伤害的,属于工伤,申请工伤认定。
3、一定要到正规医院医治病伤,要求做法医鉴定,这是关键证据。在派出所给予对方处罚后,再要求单位上级领导给对方进行行政处理即可。
——依据是,《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我的补充: 2011-09-15 09:24
注意:不要轻易自动离职,即使是要走,也要协商一致后,要单位给予经济补偿。
我很同情你,但是我认为你真是比较天真。你不去报警,谁能管这样的事情呢。你有再大的冤屈,没有证据,你的上级领导会为你处理这个部门领导吗?你现在要做的就是赶紧去报警,看看又没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