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村宅基地被当地镇政府借修建中银铁路之便暴力拆迁,法院一审判决确认镇政府拆迁违法
村宅基地被当地镇政府借修建中银铁路之便暴力拆迁,法院一审判决确认镇政府拆迁违法 村宅基地被当地镇政府借修建中银铁路之便暴力拆迁,法院一审判决确认镇政府拆迁违法,财产作价进行赔偿,宅基地按征收补偿,二审维持原判。现在宅基地的实际情况是:1.太中银铁路拆迁范围并不包含我家宅基地;2.土地并未被征收却按征收进行判决;3.在未签订任何协议的情况下镇政府进行的违法拆迁,所以判决我们没有申请执行。基于以上几点我们向吕梁中院,山西省高院提请申请再审均被驳回。目前我们向吕梁市检察院提起行政抗诉,但市检察院不支持监督申请。现在我们打算向山西省高检提起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的复查,请问有没有期限限定?除此之外我们还有什么法律办法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6-02-17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