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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的一个朋友想把自己房管所的一个门面过户给我妈,要5万块钱

妈妈的一个朋友想把自己房管所的一个门面过户给我妈,要5万块钱 妈妈的一个朋友想把自己房管所的一个门面过户给我妈,要5万块钱,我妈准备找我拿钱,我想问这个门面以后是属于妈的个人财产吗,虽然要了这个门面以后开店不用房租了,只要给政府交很少租金,很划算,但是我继父以后是不是对门面有继承权,妈以后可以直接给我吗,还有我也刚结婚,如果门面给我以后,可以是我个人的不是夫妻共同的吗?还有如果有天政府拆迁能得到补偿和安排吗?现在政府给妈妈这个朋友另外安排廉租住房要求收回这个门面,所以才想过户给我妈,我担心这个过户有效吗,毕竟是拿了钱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重庆-丰都)
提问时间:2016-02-17 15:1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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