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承租方改变商铺用途的问题咨询
关于承租方改变商铺用途的问题咨询 本人将商场中庭一商铺(无墙体结构,属于开放式商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为了统一规划经营,将其作为公共通道使用。我在与承租方的《租赁协议》中,我同意承租方对该商铺进行必要的装修和重新布置,但未同意其改变商铺的用途。现在我想咨询以下两个问题:一是承租方把商铺改为公共通道,属不属于改变商铺的用途;二是在《租赁协议中我同意“承租方有权利进行必要的装修或重新布置”是否意味着承租方有权利改变商铺的用途?
望予以解答为盼,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陈姣(广西-崇左)
提问时间:2011-09-14 2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