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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20年前我把和父亲居住的一栋老宅(五间炉灰房)以2

律师您好! 20年前我把和父亲居住的一栋老宅(五间炉灰房)以2 律师您好! 20年前我把和父亲居住的一栋老宅(五间炉灰房)以2.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我妹妹,次年我又在其附近盖了五间带地下室的混凝土捣制房,多年后我妹妹将老宅以7万元的价格又卖给了同村人,2014年我又将新房以50万元的价格卖后买了楼房,我和妹妹决定把父亲送到养老院,妹妹要求分割我50万元卖房款,我要求按老宅现行价分割,请问我们该怎么办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6-02-17 12:2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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