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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开鞋厂的,给一个卖皮的供应商签了一个欠条,这个卖皮的到法院起诉我

我是开鞋厂的,给一个卖皮的供应商签了一个欠条,这个卖皮的到法院起诉我 我是开鞋厂的,给一个卖皮的供应商签了一个欠条,这个卖皮的到法院起诉我,我后面反诉原告短缺我皮料尺寸达5%,事实是存在短缺5%的皮。反诉后法院通知我去开庭当天本人突发肾结石痛的厉害,在神智不清的情况下答应了合议庭的不公平调解,事后本人才发觉不对,本人所持有证据:原告录音,医疗疾病证明,皮料尺寸短缺证明等。请问我还可以讨回公道并追偿对方给我造成的精神损失费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台湾-台北)
提问时间:2016-02-16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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