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合同签的是试用期和正式一起的,试用期内要走,公司内没有可以接替我工作的人,老板不允许我走,怎么办?
合同签的是试用期和正式一起的,试用期内要走,公司内没有可以接替我工作的人,老板不允许我走,怎么办? 上个月工资已经到手,年底的奖金也发给我了,试用期4个月,现在满3个月了,想离职重新找工作,经理说直到他找到接替我工作的人,否则不可以走,请问我可以强制走吗?如果公司不开具离职证明会对我有影响吗?如果公司要求我退还奖金我必须退吗?如果我直接离开公司会对我有什么影响吗?
合同内是这么写的: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前三日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业务和工作交接,以及清理完成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未按照本条规定执行的,甲方有权暂扣乙方的劳动报酬或要求乙方承担不低于三个月的工资只作为赔偿。
公司内没有可以接替我工作的人,经理又特别挑,短时期内不可能招到阶梯我工作的人,我可以提前三天通知公司然后自行离开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sale……(上海)
提问时间:2016-02-16 2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