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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公证夫妻间财产关系,可以吗?

法律公证夫妻间财产关系,可以吗? 我们夫妻结婚第五年时,共同买房,现在市值135万,还有贷款10万。购房时,限于当时的婚姻法,我没有多心,所以只登记了我老公的名字,现在婚姻法有变,我想增加我的名字,可是因为有贷款,房管局不同意,我想问,能否通过法律公证的形式,书面界定我们夫妻间的财产关系,以防离婚时我身无分文。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SC4497(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1-09-14 14:1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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