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老公都是外地户口,现在北京居住可以在北京起诉离婚吗
你好,一般需要权益被告所在地法院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你好,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在北京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话可以的,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谈。
可以起诉离婚的,证明是经常居住地
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你好,如果居住满一年以上,可以在居住地法院起诉
如果北京有常住地可以起诉离婚
如果有居住满一年以上的证明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