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拿到驾照开车不慎撞人并导致其死亡犯了什么罪?
你好,你朋友的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条的规定,“用于公众通行的地方”才是该规定关于“道路”的本质涵义。其作为一条对外开放的道路,允许社会车辆及其人员任意进出通行,是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应当成为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的道路。
由于该村道不是一个封闭的场所,它是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在村道上驾车致人死亡的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侵害的法益是不特定群体的生命健康权,而过失致人死亡罪侵害的客体是特定相对人的生命权。
你朋友明知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其只要发动该面包车行驶在村道上的任何路段,都会对不特定群体的生命健康安全造成威胁,因此你朋友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