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的事情是这样的。我老公他们哥三个,老大已经不在了,老大和老二他们都有自己的房子
协商不成诉讼维权
登记在谁的名下?协商不成诉讼维权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处理。
没有遗嘱的话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共同继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话可以多分,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谈。
如不能协商,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欢迎来电为您做详细解答。
建议先协商。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你们盖的房可以主张确权属于你们所有。关于老人的存款等遗产,你们和老人共同生活可以主张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