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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在上海打工的一名工人,2009年3月进的现单位,工厂于2011年开办分厂所以被调到分厂

你好,我是在上海打工的一名工人,2009年3月进的现单位,工厂于2011年开办分厂所以被调到分厂 你好,我是在上海打工的一名工人,2009年3月进的现单位,工厂于2011年开办分厂所以被调到分厂,以后在分厂签订了一份分厂的合同,在2013年11月份受工伤,鉴定伤残等级为十级,得知现工厂要卖掉,之前签订合同公司也被注销了,现在又让我们签订总公司的合同,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领导替我写了辞职报告,并且替我签了总公司的合同,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得到那些补偿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6-02-15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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