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租赁问题
租赁问题 我租了一个房子租期一年,付了三个月房租,另外还押了一个月的押金,才两个月就催我交房租,签了合同,当时签合同很草率,也没签过合同所以什么都没看,上面确实写着第一次7月初交,第二次9月初交,但是签合同的时候我们口头说过三个月一交的,可是现在房东催我才知道,他还说如果我退房就不还我那交了的的钱(相当于还剩两个月的房租钱在他手上),我该怎么办?那份合同看着很正规,每人一份,合同有效吗?我有什么正当理由能退房并且拿回剩下的房租钱,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FS2326(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1-09-13 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