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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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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帮助 我是一名大三学生,中秋前在赶集网上看到一家署名为‘南宁蓝天广告公司’的一个招聘十字绣绣工的广告,于是放假去找兼职做绣工。这家公司位于市中心的居民楼10楼,没有挂牌的一个办公室,一位自称蓝经理的男子正在做十字绣画格子的工作。
      蓝经理没有查看我的身份证,也没有向我介绍真实姓名和出示公司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向我索取了300元人民币后,查看我的学生证便开始填写公司拟定合同。
      合同上,公司为甲方我为乙方,乙方向甲方交付300元人民币押金,工作时间为9月10号到9月13号,13号前完工便得到600元人民币人工费并同时退还300元人民币押金。若预期未能完工,乙方赔偿甲方赔偿金800元人民币。甲方盖上‘南宁市超速商务服务中心’字样印章,乙方签署我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有效手机号码、学校名称及学号。
      现在我发现自己拿到的这种篇幅的十字绣根本不能在3天时间内完成,十字绣材料的本身价值也只有六十多元人民币,同学说我是上当受骗了,但是当时蓝经理说得很像真的有那么一回事儿似的,今天还给我打了好几个电话。
      请问我是否触犯法律,是否应该赔付800元人民币的赔偿金给那个蓝经理,又或者蓝经理就是个骗钱的骗子,是我上当受骗了,我与蓝经理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黄极(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1-09-14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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