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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一共有十八亩地,公婆说其中二亩是生产队给嫂子和她儿子补的

我家一共有十八亩地,公婆说其中二亩是生产队给嫂子和她儿子补的 我家一共有十八亩地,公婆说其中二亩是生产队给嫂子和她儿子补的,其余十六亩是原有五口人(公婆和她们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的地)我和我的孩子没有跟上队下分地,现在公婆给她大儿八亩地,给她小儿六亩地,我结婚四年后她女儿嫁出去了。我认为公婆女儿嫁后,地应该留给我和我的孩子。可是公婆说嫂子和她儿子跟上分地,所以大儿子应该比小儿子多分二亩地,我认为她女儿嫁后,地补给我,我们弟兄两个地应该一样多,太合情合理。请律师给我个参加建议。谢谢你。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6-02-15 15:5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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