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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

2015年10月,我那怀有九月身孕的姐姐在某市妇幼保健院住院两天。在第二天凌晨三点左右腹痛羊水破了,

2015年10月,我那怀有九月身孕的姐姐在某市妇幼保健院住院两天。在第二天凌晨三点左右腹痛羊水破了, 2015年10月,我那怀有九月身孕的姐姐在某市妇幼保健院住院两天。在第二天凌晨三点左右腹痛羊水破了,按铃叫医生长时间无人来管,是同病房的一名女性去办公室叫的人过来。在四点多剖腹产下一名4斤重女婴,但是我姐出现羊水栓塞全身痉挛,休克,并且期间在手术台上没有医生动手术是要等院长与副院长到来做手术,切除了子宫一直抢救到中午十二点才苏醒转院去市人民医院ICU。现在已经痊愈,保健院的抢救费用还没有交一共两万多,也没有给孩子开出生证明,如果去问医院要出生证明就要交那些费用。
补充一下:在住院的第一天该妇幼保健院曾三次叫我姐签字做剖腹产手术说是胎监不正常,我姐一直没有签,因为孩子还不足月。
现在没有证据证明医院过错的地方,我们该怎么办?如果去告医院胜算大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455516134(北京)
提问时间:2016-02-15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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