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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阳台走廊上方预制板垮塌伤人,是否垮塌处对着的房主需要承担责任?

公共阳台走廊上方预制板垮塌伤人,是否垮塌处对着的房主需要承担责任? 房子是84年左右建的,临街,共4楼,一楼是门市。每层楼的入户走廊是临街的,所以一般也认为是阳台。我家位于顶楼,正门上方所对应着的预制板由于年久,开始裂缝并垮塌,前段时间掉落了几大坨水泥至一楼门市前方,所幸当时没有伤着人。查看走廊预制板剩余部分可以看到里面的钢丝非常细,且都已经锈蚀,目前找过几个建筑小包工头都表示太危险无法维修,政府建设局看过之后说这事他们不管,但如果伤人需要我们负责。在一方面继续尽量找人维修的同时,我也想咨询一下,公共阳台走廊并不属于我们房产,只是我们已经是顶楼,这部分阳台建筑如果垮塌伤人,应该是我们家负所有责任吗?房子年代太久,都是各种租户,也没有什么维修基金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ou12……(四川-广安)
提问时间:2016-02-14 12:3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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