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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关于遗书的问题

关于遗书的问题 我外公90岁 现患有癌症 正在住院
前日在病床上写下一封信给我 内容如下
xx
  我托付给你三件事
一,你姥姥的骨灰安葬
二,我未来的后事料理
三,继续你妈妈对我的赡养义务

   你的两个舅舅多年来不与我来往,实际上父子关系早已是名存实亡.万般无奈之下只好托付给你,此事完全属于我本人意愿,其他人无权干涉.我的财产和福利,根据权利和义务不可分离的原则,亦有你XXX继承.
外公亲笔 立据人XXX
年月日

备注:我妈妈已经病故,俩舅舅对老人不管不顾.住院之后通知他们连来都不来.我姥爷名下没有房产和什么财产,也许他所写的那财产和福利是指他的存款和去世之后的安葬费和抚恤金之类.请问他这封信算是遗嘱吗? 受不受法律保护?我用不用去公证处做个公证?

万一,外公去世了,我拿着这封信去领安葬费和抚恤金,单位人会不会不给我,只给他俩儿子.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57471……(北京-丰台区)
提问时间:2011-09-12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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