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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妊高症流产留下了后遗症,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能索赔吗

因妊高症流产留下了后遗症,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能索赔吗 我妹妹于2008年结婚后怀孕,由于怀孕期间的了妊娠期高血压,病情很严重,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由其丈夫签了引产同意书保住了大人,同时也引起了我妹妹心、肺、肾的衰竭在重症监护室呆了一个星期终于抢救过来了,在医院住了一个月,住院费加医疗费总共花费了近10万元,在这期间男方一共就送来了3000元,出院后一直在我家调养身体,其丈夫也来过几次送过几次钱,加起来差不多也就三千左右,妹妹现在还是每星期去一次医院复查,药一直也没断过,其丈夫现在不闻不问也不见人影,现在突然去法院起诉离婚,我们该怎么办?能索赔医药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静静111(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1-09-12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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