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打架至人死亡!法院怎么判决?
打架至人死亡!法院怎么判决? 2人因小纠纷打架,被害人先动的手,但被害人没带任何凶器!被告人打晕被害人后,将被害人拖到别的地方,在被害人毫无反抗能力下用锤子将被害人锤至断气死亡。法院该怎么判决?法院现在问被告是否愿意调解,被告也表示愿意调解!自苦杀人就得尝命。难道说一句愿意调解,法院就可以放过杀人者吗?现在被告方以临里朋友联名签字证明被害人是刚出狱不久且社会背景复杂。而被告是守法公民,没有不良背景为由向法院请求从宽处理。法院会以这条为依据从轻处理吗?现在法院还没判决下来。作为原告我不想对方愿意赔偿而就此了事!自苦杀人要尝命。如果每个人杀了人赔偿些钱就算了这样还有天理吗?如果法院以被告愿意赔偿作从轻处罚的话,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dlmj3(广东)
提问时间:2011-09-11 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