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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开了一家浴室,2月10日,一名顾客来我家洗澡,未付浴资

您好,本人开了一家浴室,2月10日,一名顾客来我家洗澡,未付浴资 您好,本人开了一家浴室,2月10日,一名顾客来我家洗澡,未付浴资。在澡堂洗浴区内,因为个人原因不慎摔倒造成手骨粉碎性骨折,事故发生后我方第一时间联系其家人并将其送到医院,医院计算需两万元治疗费用。我方在洗浴区显眼位置已经张贴小心地滑警告,现伤者上门要求索赔,请问这种情况责任该如何划分?我方应该承担责任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6-02-11 15:0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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