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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在学校误伤他人
在学校误伤他人 在学校下课期间,一个小孩想把自动铅笔扔到同桌桌上,结果伤到了同桌眼睛,这样责任怎么划分,学校要负责任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黄馨冬梅(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09-11 09:01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张勇律师
2011-09-11 15:08
1,这个小孩有过错,应由他的监护人赔偿对方损失,
2,学校在此事中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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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1-09-11 16:51
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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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君瑜律师
2011-09-12 16:05
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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