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您好,我于2011年3月份在天津买了二手商品房,与中介签了3方协议
您好,我于2011年3月份在天津买了二手商品房,与中介签了3方协议 您好,我于2011年3月份在天津买了二手商品房,与中介签了3方协议,签协议当天缴纳中介费1万元,交给房主定金3万元。协议中约定4月份到房管局打过户协议。房主此套房产已在天津的中心银行在买房时办理了抵押贷款,截止购房时有55万贷款,协议中约定由房主自行清贷。而后到了今年8月份,房主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能将银行抵押贷款还上。而且这时二手房价格又有了较大的下降,基本上在10万元左右的降幅。所以我们打算解除协议,要求定金退还,中介费退还。在协商过程中,房主手机无法打通,无法联系房主。后找中介解决,房主因聚众斗殴于2011年8月中旬左右在房主所在地内蒙古地区拘留(此信息来自中介)。请问我应该如何要回定金3万元和中介费用。因为我交了中介费,房子没买成也没有得到任何服务。谢谢!
我咨询了律师,花了100元咨询费。说中介不退还中介费是正当的,我起诉了也退不回来。律师说,因为房主在内蒙古,不在天津。而且之前和房主联系时,他也明确表示,暂时没有钱退给我们,我们要是起诉就起诉好了。律师说可以走账户保全,因为房主的房产是在天津,在中信银行贷款,向法院申请保全账户,直接扣除违约金-双倍定金。不知道这个律师说的对不,我觉得我找不到房主了,中介怎么能一点关系责任都不承担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racys……(天津-滨海新区)
提问时间:2011-09-10 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