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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抢劫

殴打,抢劫 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2011年9月6号晚上23:30分左右,我被2个乘客殴打,其中一个喝了些酒,2名乘客在目的地下车给车费17元,我对乘客找零,补完钱之后,2名乘客同时对我经行了殴打,殴打时间有20分钟左右,当时我抓住了其中的一名乘客,而另一名乘客开起我的出租车逃离了现场,然后弃车逃跑了(具体开了多远我不清楚,但是我能肯定的是开出了我的视线范围,我车上的钱、物品都没丢失),之后报案时,我报的抢劫案,我想咨询的时,这种属于抢劫案吗?如果抢劫罪名成立能判多少年?希望能得到你们的帮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etfre……(重庆-沙坪坝)
提问时间:2011-09-10 09:59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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