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车祸,相关费用赔偿处理,以及相关证人。
车祸,相关费用赔偿处理,以及相关证人。 在2011年9月4日中午11点在丰城市拖船镇发生了车祸,两车相撞,我做在面的车上司机右边,我们的车往左边路走,正好前面来了一辆客车,樟树到南昌的客车冲过来,开的很快,一下就撞到了我们,我受了伤,头部太阳穴肿了,当时没撞之前我晕了一下,就撞到我这里来了,醒来后就发现自己手受伤了,然后我赶紧摸我的右脑很痛很胀,于是我就下来了,赶紧打电话给老板娘,当时我们车上后面还有人,是老板娘的亲戚,他没事,事后,我跟他们说我当时晕了一下,他们还不信,老板娘还说有证人说我没晕,我当时自己已经神志不清了,请问坐在后面的人能做这个证吗?因为我们的车是老板娘请来的,给了钱的。谁应该付这个车祸责任呢?我想证明我当时是晕了,就是晕了一下而已,时间不长,又不是昏迷。还有我没住院,老板娘说她没带那么多钱,所以就没住院了,那营养费和护理费精神损失费是怎样赔偿的呢?有谁承担呢?是我们这边的司机承担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25010……(江西-宜春)
提问时间:2011-09-09 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