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这样办理的房产证合法吗?可以起诉撤消吗?
这样办理的房产证合法吗?可以起诉撤消吗? 协议书上没有我爸签名.我们三个子女名字签在上面很明显是一个人的手笔写完.笔迹鉴定我没有做..我见过那字体是我爸写的.可以这么说..奇怪的是写这份协议书的人把子女的名字写上去.却没有签上自己的名字..包括我母亲都没有签名.可以这么说我爸写了这个协议没有家里任何成员在上面亲笔签名.该签的没签.不该签的别人给签上去了...唯一有一 份2001年我姐转国有证表格里面注明一 栏必填“止界宗人”我爸有签名盖章就是说我爸房子是这里...我姐是这里...的意思...协议书是1997年写的.我姐事先办理集体地房屋证.后来在2001年转国有...对方举证都是以97年协议书为理由...是不是97年的协议书一 推翻...后面所办理的证都属程序不合法吗?
那协议书在老家我没带在身边..我靠记忆写一下大概协议书里的内容你看看.是这样写的...《房产分割协议书》父母在原宅基地上给二女儿和小儿子申请了新建房居住.为88.8平方米..由于子女逐步长大成家现大女儿***住房紧张现房子分配如下(一)父母将原来的宅基地靠近医院处剩余的两开间平房70.0平方分给大女儿***(二)父母现已年老住房方面暂时跟二女儿和儿子吃住...(三)三个子女负责每月给父母善养费各一 百元.(四)日后父母有病痛由三个子女分担至终...以上协大家都同意议..各自执行一份
签定人黄某某(大姐)...黄某某(二姐)...黄某某(弟弟我)以上的名字都不是本人亲笔所签字!
村小组签名盖章(有)
父母的签名(无)
以上是父亲的亲笔所写.写了后没签名母亲也没有签名.有我三兄妹的名字是父亲代签的
已开了一审庭对方说我姐的房产证有政府批文.土地局有可能会利用这个借口理由说给我姐办下这证的.我们没起诉政府.土地局会有可能说要告那先告政府吧.把政府一 起拉进这个官司.这样提高我们的难度有理都难告了是吗?告政府是不是有点难度.?哎..!这样的官司可行吗?我告政府是不是有点白痴?!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惜时守时(广西-百色)
提问时间:2009-09-16 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