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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共有农民房应承担什么责任?

强拆共有农民房应承担什么责任? 老式三合院的正厅为三合院三位住户张某、李某、王某共有,张某在未通知李某的情况下,擅自拆除三合院的正厅及其自身所拥有的房子,以达到重新建造新房的目的。请问:张某强拆行为属于刑事案还是民事纠纷?法律上应当如何判处?李某应当走何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rjzz(浙江)
提问时间:2009-09-15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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