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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未婚,有一子,当初去派出所给小孩上户口的时候,计生局说要交21万社会抚养费

本人未婚,有一子,当初去派出所给小孩上户口的时候,计生局说要交21万社会抚养费 本人未婚,有一子,当初去派出所给小孩上户口的时候,计生局说要交21万社会抚养费,当时没有钱,交不起,就通过别的途径把孩子的户口上在另外一家人的头上,现在政策放开了,非婚生子女也可以上户口,我去派出所给孩子上户口,但是派出所非要我把孩子以前的户口注销掉才可以(不准迁移)。但是孩子落户的派出所不给孩子注销户口,请问我该怎么办??急急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6-02-05 11:3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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