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补缴3金和赔偿问题
关于补缴3金和赔偿问题 老师们你好
我2006年7月进入公司,没有签合同,2007年7月公司给我们缴纳3金,
2011年1月公司给我们补签合同时间为2007年7月到2013年,现在我准备
离职(按合同提前1个月通知公司),由于我们公司规模不大,没有考
勤,工资也是现金方式支付,我现在只有当时的签收单(所有员[b]关于补缴3金和赔偿问题[/b] 工的签
字),2006年7月到现在的签收单。我有几个问题:
1,2006年7月-2007年7月,没有给我缴纳3金,是否能得到补缴,1年没
有和我签合同是否可以仲裁补偿?时隔那么久法律上是否有效?(我个人想法要求公司给予补缴,公司说给予我2个月工资补偿,我没答应)
2,没有其他证据,只有这签收单,是否有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ngq……(上海-徐汇区)
提问时间:2011-09-08 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