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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一年后给予女方礼金,要求部分返还
结婚登记一年后给予女方礼金,要求部分返还 结婚登记一年后,给予女方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离婚时,可要求部分返还么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jlc101……(四川-广安)
提问时间:2016-02-03 21:01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龙宇涛律师
VIP
2016-02-03 21:16
您好,如果给女方本人的,可以视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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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朝阳律师
2016-02-03 21:58
属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返还之说。只有共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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