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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1月27日进行了一笔公对公跨行转账业务,由于疏忽把对方公司帐号填错
于1月27日进行了一笔公对公跨行转账业务,由于疏忽把对方公司帐号填错 于1月27日进行了一笔公对公跨行转账业务,由于疏忽把对方公司帐号填错,次日发现这一情况,并与汇出行联系,但是资金已发出,29日开始于工行进行数次电话联系及前往支行查询结果,在事发的第七天,还是未能解决这一问题,并且告知解决问题需要时间,不能把钱退还。我想问我有理由要求银行必须退还我的资金吗?有法律依据吗?谢谢啦,快过年了钱被银行压着,都回不了家,希望大家能帮帮忙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6-02-03 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