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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四人合伙搞新农村开发的工地,其中两人为老板,两人为工地主要负责人

有四人合伙搞新农村开发的工地,其中两人为老板,两人为工地主要负责人 有四人合伙搞新农村开发的工地,其中两人为老板,两人为工地主要负责人。我给他们做的铝合金门窗款还欠我一万块钱,给我有欠条,欠条为两个工地负责人一人执笔,另一人签名。现在签名的人死了,我向其它三人要钱他们都不诚认,请问我该怎么起诉他们。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河南-南阳)
提问时间:2016-02-03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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