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共同生活两个月,登记结婚1年多。我是女方原告,被告
积极沟通吧,如果法院认定时间过短的,需要返还彩礼。没有生活的,需要全部返还
您好!
(一)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个人饰品属于个人所有,男方的花费要有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三)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详情来电咨询
你好!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您的描述:1.办理结婚登记了;2.且共同生活在一块了;共同生活在2个月也是在一起共同生活过;3.男方的主张均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的;因此,对方男方说的返还彩礼的主张,您方有权拒绝;如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或者面谈。
婚后没有共同生活需返还
你好,如果没有共同生活,需要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