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打架后的关于医疗费的纠纷
打架后的关于医疗费的纠纷 两个同事下班后因为私事发生口角打架。甲先骂人,乙先动手,最后乙方被打伤。鉴定为轻伤。花费了几千的医药费。现在准备不报案,私下解决。 现在乙要求甲付他的医疗费(若在脸上留下伤疤的话,乙主张甲再付给乙用于修复伤疤的医疗费)。而甲方最多只同意出乙方的一半的医疗费。这种情况两人的主张法院是支持谁的呢?
打架的细节是:甲乙二人商量好用抽签的方式决定一件事情(甲乙是室友,决定使用房间的事情)。甲抽到了不好的签,于是要反悔,乙不理睬甲,回到自己房间。然后甲动静很大的推+踢乙的房门,要求反悔,乙不同意,然后甲骂乙,乙说你骂一句试试,甲再骂了,乙动手打甲(乙比甲高,甲一拳打了乙的头),甲跑到厨房,拿起锅子,打甲的脸,乙拿起瓶子打甲没打到,这时乙发现自己刚才被锅子打的流了很多血了,于是不打了由旁边一个劝架的丙把乙带到了医院。在脸上缝了5针,医院鉴定为轻伤。(因为是在脸上,所以用药谨慎,花了两三千)事后甲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是没事。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emony……(北京)
提问时间:2011-09-07 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