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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处罚时效

关于行政处罚时效 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但是,如果违法行为已经被发现,只是没有找到违法行为人或者证据尚不确凿的,不论经过多长时间,都可以追究。法律依据是什么
 也就是说,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超过两年依旧可做出行政处罚,法律依据是什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dahail……(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6-02-02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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