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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求解房屋租赁

求解房屋租赁 我于2009年5月份,通过金城阜业租赁门头沟大峪楼房一处,月租金900元,预付半年租金,租赁期一年,三个月后房主要卖掉此处房产。当时和金城阜业签的合同违约金部分没写,业务员没进行提示,直接就划掉此项了,只写了如果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提前15天通知对方,我也没在意就把合同签了。我想问三个问题:1、这份合同是否合法,中介有无责任。2、可否得到违约金,能多少?3、如果我不同意搬走,即使此房卖掉,能否继续租赁至合同期满。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贾军(北京)
提问时间:2009-09-14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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