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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本人在一家个体施工队打工,无劳动合同,15年9月9日,在鹤壁市施工结束返回公司途中

本人在一家个体施工队打工,无劳动合同,15年9月9日,在鹤壁市施工结束返回公司途中 本人在一家个体施工队打工,无劳动合同,15年9月9日,在鹤壁市施工结束返回公司途中,由本公司另一驾驶员驾驶的公司车辆与另一辆大货车发生事故(本单位车辆占主要责任),导致本人及其余三人不同程度受伤。经送医院检查治疗,本人右足第三跖骨骨折,第一、二、四跖跗关节脱位。治疗方案为:第一、二跖跗关节复位克氏针固定术,第三跖骨骨折克氏针切开内固定术。现在钢针已经取出,骨折愈合,但足弓变形,仍有疼痛。住院期间,家里1人在医院陪护(未给护理费),住院费用及生活费由本单位承担。
        本人原来工作期间,工资为180元/天。前几天老板发工资,受伤前仍旧为180元/天,受伤后为1800元/月,发了4个月(15年9月9日一16年1月9日)。现在本人仍然不能正常工作,请问一下:我这种情况,能否申请工伤伤残鉴定或者交通事故伤残签鉴定?该向老板提出什么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安阳)
提问时间:2016-02-02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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