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脚面多处骨折,脚位缩短将近了一厘米能鉴定为几级伤残?
脚面多处骨折,脚位缩短将近了一厘米能鉴定为几级伤残? 2008年2月1号晚,因一起交通事故,我的脚被车轧到,脚面多处骨折。住院后,未做骨折固定手术,仅用石膏固定。事后脚畸形。三个月前,做了截骨纠形手术,脚面骨头融合,现在能走路,但下楼不方便,只能近距离走路,不能跑步和其他一些较剧烈活动。对方在交通事故中为全责,我现在就要出院了,因此需要解决赔偿问题。我想询问一下,这种情况能定为几级伤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995495……(河南-南阳)
提问时间:2008-10-12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