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邻里纠纷
邻里纠纷 事由:我与邻居因排水沟问题发生矛盾
事件发生当天:早上9点我出门时刚好碰上邻居出来(此人60几岁),我就上前对他说:你家这么修排水沟好象有点不对,来,我们两个过去看一下。说着我就去拉他的胳膊,谁知他马上把我的手打开并骂我:脏手、脏、滚开,跟你这家叫化子有什么可说的。说着就来推我,我一急也就去双手去抓他,他就朝我胸口打了两拳,我就使劲一推,把他推倒了,并踢了他两脚,但不重。然后他就跑回去叫了他女婿和女儿出来。手里拿了跟木棒,我也随手检了根竹棒在手,但是被他女婿抓住了然后他和他女儿就骂我一些很难听的话,并举起木棒作势要打我,但是这时被赶上来的村民劝开了。这件事我也因为就此完了,谁知第二天中午他就去住院了,并说肋骨骨折了,我真的不相信这是我打的。现在他已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传唤了我,并叫我赔他钱算了,但我想不通,事情是由他一而再再而三挑衅我而引起的,所以我想就算承担刑事责任而被判刑也不赔他一分钱,各位律师请你们帮我分析一下,我可不可以这样想还是一定要赔他钱。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dwh967(云南-丽江)
提问时间:2009-09-14 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