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
2年了,为什么农民工辛苦流血流泪了还是拿不到钱呢
2年了,为什么农民工辛苦流血流泪了还是拿不到钱呢 我们是来自江苏省泰兴市的农民工,2009年4月至2010年10月在吉林省松原市哈达山水利枢纽一期土建(A-07)标段施工,受雇于一无资质包工的小老板,转包方为:中国水利水电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当时约定工资一个月一支付,可是我们2010年一整年都没有拿到工资,2009年还有5人工资未拿齐,去年年前,当地工人已全部结清,唯独不给我们江苏籍工人发放工资,无奈,今年6月9日,我们27人到前郭县劳动仲裁提起了诉讼,在审理时,被申请人耍赖,不承认拖欠我们27人49万余元的工资,只同意支付10万元,找出种种理由想法克扣我们的工资。现在,劳动仲裁虽然公平做出了裁决,但是我们现在仍然拿不到工资。我们都是农民,四处打工赚钱,养家糊口,家里都不富裕,现在孩子上学等着交学费,老人、家属要抚养,我们中有人家里老人年迈多病无钱医治。一年到头,家里盼望我们外出打工赚点钱回家,可是我们一整年都拿不回自己的血汗钱,我们一年到头四处奔波,哪有时间跟金钱消耗在打官司上面。往省长热线申诉,至今无人理会。难道就因为我们是外地人吗?
附件:是27份判决书中的一份的主要部分,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fficeffice" />
仲裁裁决书
[2011]前劳人仲案字第99号
被申请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住 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榕苑路2号4-2101。
法定代表人:何占颂,男,汉族,49岁,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董育杰,男,汉族,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副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长江,男,汉族,57岁,松原市郊区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第三人:曹顺,男,汉族,32岁,住江苏省泰兴市泰兴镇莲花新村3号9幢101室。
经开庭审理,双方未达成和解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九条、《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22号)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二条之规定,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工资8520元;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差额部分4920元。
三、第三人配合被申请人提供拖欠申请人工资报酬等相关资料。
以上合计人民币13440元,此款,被申请人在本裁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
第一项裁决为终局裁决。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对此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该项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裁决书第二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首席仲裁员:孙颖丽
仲
裁
员:周雪峰
仲
裁
员:胡晓奇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书
记
员:刘婷婷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269990……(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11-09-07 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