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我替前妻还了她婚前信用卡的钱,现在离婚了我可否要求她返还给我
我替前妻还了她婚前信用卡的钱,现在离婚了我可否要求她返还给我 律师你好:
我与前妻2011年8月19日登记,登记之前她的交通银行信用卡欠了两个月
的款,一个是她七月份消费的5800多元,一个是她八月份消费的6400多元。
我于2011年8月31日从自有账户中取出6000元(用自动取款机取的,凭条
保留着)替她还了七月份消费的5800多元钱(用的是交行的自动存款机)。但还
款的凭条被她要去了。
我俩与2011年9月5日因为感情不和,办理了离婚,她现在拒不归还我替
她还的5800多元钱,说离婚是我先提出的,她就不还钱了。
律师,请问一下我有她信用卡的照片,和还款凭条的照片,还有她拒
不还我钱的电话录音,我能依法要回我的钱款吗?等待您的帮助,谢谢律
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ehlre(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1-09-07 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