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年龄19,身份证于2016的9月过期,因父母取的名字时常受到他人嘲笑且有人同名,不仅造成工作中的不便
年龄19,身份证于2016的9月过期,因父母取的名字时常受到他人嘲笑且有人同名,不仅造成工作中的不便 年龄19,身份证于2016的9月过期,因父母取的名字时常受到他人嘲笑且有人同名,不仅造成工作中的不便还因时常受到他人嘲笑而变的有抑郁倾向,但公安局却不同意更改名字怎么办,如果请律师会有多大的成功率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重置(广东-梅州)
提问时间:2016-02-01 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