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像我们这种拆迁权益纠纷问题是不是夫妻离婚反而更加好解决?
像我们这种拆迁权益纠纷问题是不是夫妻离婚反而更加好解决? 情况概述:
家里拆迁纠纷,拆迁合同按照人头拆迁的,安置人口分别丈人2个人头,我和老婆2个人头,女儿2个人头。一共6个人头300平方。宅基地户主为老丈人,现家里关系紧张,丈人再婚后主张拆迁权益归他所有,因他是户主且拆迁协议他一个人签字的。找了村里和司法所协商无果,村里和司法法都承认我和老婆应该有200平方安置面积,但是如果丈人不愿意协商的话只能通过法院判决。我丈人不讲道理的,就是有点逼我们打官司的意思。
我的想法:
我要求拆迁办、村里将拆迁合同拆分,按照两户来分配。但是政府不可能分割一户人权益。所以我打算和老婆离婚,通过离婚分配协议确认拆迁权益和孩子监护人,让拆迁办、村里按照两户人家对待,直接将我们的权益划分给我们。等解决了这个纠纷再复婚。
也是没办法,感觉这个是最节省成本的方法了,去法院的话肯定会赢但是诉讼费太贵时间流程太长。说白了也就是用假离婚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想听听各位专家的意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ukair……(上海)
提问时间:2016-02-01 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