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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合租发生纠纷,押金到底该不该退还?

合租发生纠纷,押金到底该不该退还? 律师们,你好.下面我就把大致内容写下来.我自称'B君'
我向A君租了两个铺位,合同注明"租期为3年.交了`壹万元`押金给A君,租期满了可退回押金."
后来因经营不善,把两个铺位的其中一间租给了C君.
并签了合同内容大致如下:
      "租期与B君向A君租下的合同同步.
      C君需交押金'伍千元'给B君,作为部分合租押金.
      如双方有任何一方退出,对方无条件继承整个铺位的经营权,退出方可向对方收回自己的押金.


现在C君想退出,不再租我们的铺位.我们应该把押金退还给C君吗?
他就认定合同的这条“ 如双方有任何一方退出,对方无条件继承整个铺位的经营权,退出方可向对方收回自己的押金”
但是我和C君签的合同注明了“租期与B君向A君租下的合同同步”
那么C君向我租的铺位租期还没有到期,没有到期我要退还押金给C君吗?
虽然没有明确的说 合同到期方可退还押金,但是合同上写了“租期与B君向A君租下的合同同步”



麻烦各位帮我分析下,我该不该退还押金给他呢?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y0084……(广东)
提问时间:2009-09-14 13:2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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