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司拖欠工资和业务提成,我该怎么办
公司拖欠工资和业务提成,我该怎么办 我目前已离职,劳动手册也已经拿到(最后工作日为8月31日),但是至今未收到上月的工资。我公司对于工资的支付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委托中智代发,我和公司及中智各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等于是中智将我派遣到公司上班,但是发放的工资很低,当初实际商谈好的工资的余额需要我每月用发票报销的形式冲抵,现中智发放的部分已经收到,用发票冲抵的那部分至今未收到)。公司给出的理由是我未于8月31日前将发票交于相关人员,事实是8月20-31我一直在出差+休假,出差前已经发邮件给领导要求批准报销,由于直属领导在北京,每月都是邮件确认,由于这次一直没有收到回复,我在出差期间拿到了领导的亲笔签字确认,回来后就休假了。我于本月2日将领导签过字的单据拿去给公司交接,并拿到了交接单,但是公司还未支付款项,也没说什么时候支付,只是说因为我自己的原因错过了8月31日的节点,请问,我可以要求仲裁吗?并要求公司支付25%的赔偿金?而且差额部分用发票冲抵原本就是违反国家财税规定的,我是否可以去举报?
另外还有个关于销售提成的问题,有如下疑问:
1. 劳动合同上写明销售提成的算法,但是未列明何时支付的销售提成应该怎么算?和公司交涉的时候说按照规定是年底结账,但是我从未看到过这个规定。
2. 而且公司要我提供我离开公司前为公司所做的销售并有该销售入账的证明,对于这条我可以提供我和客户往来的邮件和合同复印件(但是不是我的签字),入账凭证怎么拿?我又不是财务,是否可以拿客户汇款的单据作为凭证?
3. 因为我已离职,还有尾款未付,公司以我不能再参与追款为由,拒绝支付尾款这部分销售提成(当时合同上是写明了按照年销售额提成),事实是就再我离开公司后的第一天我还应公司要求特地跑去客户那里谈尾款的事,事后也有给公司的邮件为证。
4. 提成作为工资的一部分,如果他们一定要等到年底结账的话,我是否也可以要求按照拖欠工资的处罚条例,要求他们支付25%的赔偿金?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nxin……(上海)
提问时间:2011-09-06 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