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肇事逃逸驾驶员及副驾驶责任
肇事逃逸驾驶员及副驾驶责任 电动车由西向东逆向行驶与由北往南右转轿车相撞,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电动车行驶着受伤。
车辆事故发生后,驾驶员未及时下车报警,而是默许了副驾驶员下车搬动伤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行为。在驾驶员下车前后,伤者意识并未清醒但仍要求驾驶员和副驾驶员报警,但两者均未理睬。在未报警,伤者意识尚未清醒的情况下驾驶员和副驾驶员相继离开现场,置伤者于危境,耽误治疗。请问驾驶员是否负全责?副驾驶员是否也应有责任,副驾驶员还无中生有说已经给了伤者500元,实际伤者未收到任何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vy870……(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6-01-30 17:55